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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离院死亡 福利院赔了4.2万

  住在自贡市贡井区福利院的68岁老人马淑芳称要回去给女儿家打扫卫生,在向该院工作人员请假后,独自离开了福利院。然而,她却在随后几天里离奇失踪了;10月30日,老人的尸体在附近的旭水河里被发现。

  10月27日上午9点40分,贡井区的袁月华接到福利院工作人员的电话,问询其岳母是否在26日已回家,何时归院。袁月华觉得事有蹊跷,赶紧和妻弟家联系,得知母亲没有回去。大家四处寻找,但没有结果。10月30日,旭水河发现了一具尸体,经确认正是马淑芳。

  家属们认为福利院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属们说,在福利院老人入院守则里的第七条规定:“凡需离院,应向楼段护理人员请假,患有疾病、生活自理能力弱的人员必须有亲属接送方能离院。”他们介绍说,马淑芳自2001年入住贡井区社会福利院后,每天都在吃有关精神病的药物来控制病情。福利院职工钱惠兰解释说,她们只知道老人睡眠不好,不晓得精神有问题,每天只是按时给老人吃她女儿送来的药。

  11月4日,福利院与家属达成一致,由福利院补偿给死者家属4.2万元。

  记者 高冰洁 实习生 贺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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