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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笔迹 台湾同胞“要回”别墅

  本报讯(记者李寰)祖籍四川的台湾同胞李政和、李沅和在成都购买了两栋别墅,但长达9年时间都没有办到《房屋产权证》。此后,两人发现两套别墅早已易名成都向女士。为此,二李告上了法院。

  李政和、李沅和兄弟祖籍是四川成都的,在外漂泊了大半辈子的他们想落叶归根,于是在1996年11月26日回到成都,购买了某某花园的A座和B座的两栋别墅。2005年,两兄弟回到成都才发现:两套别墅早在1996年10月16日就被卖给了一名姓向的女士,而目前两套别墅的《房屋产权证》已被抵押给了银行。究竟是开发商一房二卖,还是有人伪造《购房合同》?笔迹,成为此案的唯一依据。

  2007年,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请四川省求是司法鉴定所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书表明,成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李政和及李沅和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形成在先,成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向女士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形成在后。经法院审理查明,向女士本人承认,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的签名不是她本人签的字,她并没有出钱买别墅。原来开发公司只是把房屋产权过户到向女士的名下,而实际上已经将二李的产权证抵押给了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日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要求开发商为李政和、李沅和办理产权过户,并且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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