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春节放爆竹11类不允许

  本报讯(记者杨东)昨日,成都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七部门公布了2009年春节期间中心城区实行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及规格,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等11类烟花爆竹均被纳入了禁止燃放的范畴。

  “之所以对这些品种作出了限制,严禁销售、燃放,是因为这些品种的燃放高度、药量均比普通烟花爆竹要高、要强,容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昨日,成都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就此透露,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大,2009年春节又是烟花爆竹解禁的第一个春节,人们的热情难以预见。提前预防,从源头上加以控制,避免强性、烈性烟花爆竹流向市场,是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