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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至今市人大立法190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7:03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聂飞 实习生 王宇)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在“改革开放三十年民主法治建设座谈会”上指出: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重庆地方经济领域的立法应审时度势。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何事忠代表市委在会上讲话。

  昨日,陈光国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市人大地方立法要审时度势,对国内外、市内外经济形势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对我市的经济立法在哪些方面加强,在哪些方面调整,应做到心中有数。直辖前的1987年,在全国行政诉讼法尚未出台时,当时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就运用“半个立法权”制定了《重庆市行政诉讼暂行规定》,受到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敢为天下先,重庆不简单”的赞誉。直辖后的重庆仍秉承敢为天下先的立法精神,创造了不少没有上位法指导的“重庆特色”的探索性立法。如《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等。据悉,直辖至今,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了190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共制定了200多件政府规章,涵盖社会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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