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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原市委副书记开枪误杀瓜农被判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7:39  东方网
新疆塔城原市委副书记开枪误杀瓜农被判4年
10月19日,张玉川带着记者来到了案发地点———他家的瓜地里。 资料图

新疆塔城原市委副书记开枪误杀瓜农被判4年
被误伤的张玉川妻子李娟生前拍摄的最后一张照片。 资料图

  晨报讯:11月4日,备受社会关注的“7·27”枪击案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叶尔盖提垦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

  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塔城市原市委副书记吕笃功有期徒刑4年。 同时以非法出借枪支罪、包庇罪数罪并罚,判处塔城市公安局林业派出所原所长赵凯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以包庇罪分别判处塔城市人民法院纪检组原组长张志刚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塔城地区林业局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原主任赵远洲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塔城市个体餐厅老板杨书智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

  狩猎 误将人当野猪射

  今年7月25日,犯罪嫌疑人吕笃功在接待四川来疆朋友时,约定与客人一道去裕民县塔斯特景区旅游、狩猎。

  7月26日22时许,被告人吕笃功、赵凯、张志刚、杨书智、赵远洲、黄伟(另案处理)和重庆来的李某某等人携带一支81-1式自动步枪及32发子弹,分别驾乘4辆车前往裕民县“德隆山庄”。

  途中,张志刚将桑塔纳警车停在布尔干河边。原本坐在警车里的被告人赵凯带着私自从单位拿出的81-1式自动步枪坐进黄伟驾驶的丰田4500型越野车里。到达位于“德隆山庄”旁的刘建双住宅时,赵凯将枪交给了吕笃功。黄伟数次驾车将吕笃功、杨书智等人带到附近的麦地打猎。

  其间,黄伟驾车轧死一头小野猪,吕笃功开枪打死一头大野猪。

  7月27日凌晨4时许,众人先后乘车下山,吕笃功、赵远洲乘黄伟驾驶的越野车走在最后,途中将车拐进161团11连职工张玉川、李娟夫妇承包的打瓜地。而吕笃功误将在打瓜地里看护打瓜的张玉川、李娟夫妇当成野猪,朝两人所在的位置开了一枪,造成了李娟死亡、张玉川重伤。

  顶罪 四人协同假自首

  发现伤人后,吕笃功、赵远洲、黄伟立即下车,将张玉川夫妇抬上车,送往裕民县医院抢救。

  车行至布尔干河旁,吕笃功让黄伟和赵远洲继续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自己则下车告诉张志刚等人:“枪出事了,把人打了。”并声称要前往公安机关自首。张志刚劝阻吕笃功不要去自首,并与同车的赵凯、杨书智等人共商量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随后,张志刚提出让杨书智来承担开枪的责任。并由杨书智、赵凯、赵远洲和黄伟一起到裕民县公安局自首。对于这个提议,吕笃功、杨书智、赵凯均表示同意。

  随后,张志刚又给正在送伤者前往医院的赵远洲打电话,让其下车等候。车行至裕民县“岩画”风景区指示牌附近时,大家会合。张志刚等人说出了商议的决定,赵远洲也表示同意。

  接着,赵凯给继续前往医院的黄伟打电话,告知杨书智愿意承担开枪的责任及4人准备前去假自首,黄伟也表示同意。

  到裕民县后,张志刚开车将吕笃功送回塔城。而杨书智、赵凯、赵远洲和已将受害人送至医院救治的黄伟,带着肇事枪支到裕民县公安局假自首。

  在公安局值班室内,赵远洲又将顶替一事向黄伟复述了一遍,四人在讯问中均供称开枪者为杨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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