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办该案的另一警官刘川介绍,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于10月30日抽调精干民警组成专案组,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截至目前,警方除对双方当事人制作多份笔录外,对事发酒楼工作人员、当晚就餐人员等共161人进行了调查取证,一共提取到172份证词,同时提取酒楼监控视频资料2份,提取音频资料1份,提取林嘉祥的血样1份。为了查明实情,警方还在事发酒楼张贴告示,积极寻找现场证人,并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对事发经过进行了模拟。
警方称,猥亵儿童是指以寻求刺激或者满足自己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从上述证词中看,林嘉祥当晚的举动不属于淫秽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