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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高园
□通讯员王云华
本报11月5日讯 杨某夫妻领6岁儿子逛集市,在刘某的摊位,儿子偷拿了一个布娃娃,被刘某发现,刘某说:“你孩子偷我东西,长大了也不成器。”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进而厮打在一起。在厮打过程中,刘某拿起地摊上的一把刀,捅伤杨某左大腿后侧,导致杨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日前,天桥区法院审结此案。
2008年3月27日上午,杨某骑三轮摩托车,载妻儿来到济南市天桥区鹊山某集市。刘某夫妇正在集市上摆摊卖儿童玩具。杨某停车后,儿子拿着妈妈给的10元钱,来到刘某的摊位买了两个布娃娃,又偷拿了一个。刘某发现后叫住杨某夫妇说:“你孩子偷我东西,长大了也不成器。”杨某不信儿子会偷东西,刘某遂从杨某儿子怀里搜出了小布娃娃。
杨某因不满刘某的指责,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厮打在一起,在厮打过程中,刘某拿起地摊上欲出售的一把刀子,捅伤杨某左大腿后侧,造成被害人股动脉完全离断,导致被害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刘某逃离现场后,于当日主动到当地村委会投案。
天桥区法院判决被告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刘某一次性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