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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规定,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草案提出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省人民政府规定应登记的其他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据了解,在北京、温州、西安等地已经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了牌照管理,温州还推行了“电动车综合险”和牌照的捆绑管理,这些都是值得借鉴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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