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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小区交房两年多了 321户业主还没拿到产权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7:49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6日讯 (海都报记者 弓少星 肖春道 实习生 谢德存)交房已经两年多了,福州高湖嘉园小区321户业主,还没拿到产权证。

  高湖嘉园小区位于仓山盖山镇江边村,由福州滨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滨海公司)开发,目前共321户业主入住。该小区业主张文荣昨日告诉记者,他的房子是2006年4月交房的,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承诺,交房一年内帮业主办理产权登记备案。可两年多过去了,产权证还没拿到手。他还说该小区另外320户业主,至今也均未办理产权证。

  记者在业主阎春喜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看到了这样的条款:“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每日0.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阎春喜和张文荣都说,截至昨日,滨海公司未向321户业主支付一分违约金,且至今未给出明确的办理产权证时间表。

  对此,滨海公司的黄经理承认,小区321户业主确实没有办理产权证。他说,今年2月20日,公司就已向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提交了产权初始预登记申请材料。不过,由于小区土地出让方———福建康泰住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泰公司),至今未向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示完税证明,造成321户业主无法办理产权证。

  记者在编号为040802200001的福州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受理承诺单上,确实看见了滨海公司已提交的产权初始预登记材料。不过,由于土地出让方未出示完税证明,交易登记中心暂缓为高湖嘉园小区办理产权登记。

  福建元一律所陈亮律师表示,滨海公司在合同中承诺365日内完成房产权属登记备案,但逾期未完成合法备案,造成321户业主办理产权证延期,已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如确因康泰公司未出示完税证明的行为造成滨海公司违约,滨海公司可依法追究康泰公司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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