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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石义胜 实习生 王诚 通讯员 李猷 曾立峰)无良老板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骗取员工证件办理信用卡疯狂套现、刷卡消费。日前,宝安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2006年底,陈某骗取了朋友彭某的身份证、户籍材料等证明材料,办理了一张某银行的信用卡。在取得信用卡后,陈某将该卡信用额度15000元全部用于刷卡消费。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陈某并未归还。
2007年10月,陈某与人合谋开设了一家科技公司,陈某自任总经理。他们开公司的真正目的是骗取公司员工办理信用卡,然后用员工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在公司员工金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陈某出具了公司的虚假收入证明,并以为金某办理社保的名义借来金某的身份证办理了某银行信用卡。后于今年3至4月份,套取现金和刷卡消费15900余元。随后又用金某的资料办理了另外一家银行的信用卡一张,套取现金20000元,均一直未归还。同时,陈某还冒充朋友喻某的签名,将其两张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共计4600余元,并一直未归还。今年4月底,金某接到某银行催收通知,惊讶自己有三万余元的欠款记录,随即报警。警方通过调查,很快将陈某等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