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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规划被改 业委会告市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8:28  长江商报

  天下城市星座业委会一审胜诉,昨日二审开庭

  空置的转换层被开发商装修成棋牌室和旅馆,绿化带上建起了4层楼房。今年8月,天下城市星座业委会将武汉市规划局江汉分局和武汉市政府告上法庭,一审胜诉。据业内人士介绍,此案为今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效后,武汉市首例“民告官”一审胜诉的案件。

  经武汉市规划局江汉分局上诉,昨日,该案二审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庭上,双方围绕“行政复议时效是否已过”、“ 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主体资格”两大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案件:业主抗议开发商违规建房

  据武汉天下城市星座业主委员会主任何女士介绍,2006年5月,业主们在入住17个月后突然发现,一直空置的第四楼设备转换层被开发商装修成了棋牌室和旅馆并用于经营,而且一块占地面积达208.91平方米的绿化带上兴建了一座四层楼房。100余名业主联名抗议,开发商出示了899.27平方米产权证,并称公共绿地建楼、设备转换层改建为商业楼等均已得到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变更规划批准。

  今年1月25日,该业主委员会向武汉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依法撤销江汉区城市规划管理局作出的规划批准。3月12日,武汉市政府以申请行政复议超过60天为由驳回其申请。

  随后,该业主委员会向江汉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市政府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江汉区法院于8月19日判决:要求武汉市政府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并于判决生效后60天内重新进行行政复议;承担案件受理费共计142元。

  现场:两大焦点多方争执

  昨日该案二审开庭,武汉市政府、武汉市规划局江汉分局、武汉天下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服,庭审气氛骤然升温。

  焦点一:行政复议时效是否已过?

  武汉市规划局江汉分局表示,早在2006年5月,武汉天下置业有限公司就已向业主出示产权证,并称公共绿地建楼、设备转换层改建商业楼均得到规划部门的变更规划批准。“原告早在2006年5月就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其行政复议申请已明显超过法定申请期限。”

  武汉市政府、武汉天下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也表示,同意武汉市规划局江汉分局的意见。

  武汉天下城市星座业委会则表示,向武汉市政府申请复议时间没有超过申请期限,市政府据以驳回复议申请的理由不能成立。

  针对江汉分局提出的“2006年5月份,业主委员会已知晓该行政行为”的说法,该委员会反驳:“整个复议及一审诉讼期间,江汉分局提交的证据均是行政处罚的资料,而没有任何关于行政许可的证据,业委会不可能在2006年5月就知道其行政许可行为。”

  焦点二: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武汉市规划局江汉分局表示,武汉天下城市星座业委会不是本案的行政相对人及行政相关人。

  对此,武汉天下城市星座业主委员会表示,该业委会在2007年5月经过小区业主大会选举成立。本次诉讼,业主委员会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的方式征求业主们的意见,发放的378份征求意见表中,有264份业主通过“签名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业主委员会代表诉讼。

  武汉天下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则表示,因涉及天下城市星座全体业主的重大利益,该业委会无权单独以自己名义就此提起诉讼。

  “264份业主代表签名的真实性无法核对,无法核对是否是业主签名”,“这只是调查表,并不等于业主授权”;武汉天下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接连表示。一时间,法庭旁听人员一片哗然。

  本报记者 崔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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