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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法院改革创新大事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8:29  大众网-齐鲁晚报

  ●1972年,当时的烟台市人民法院在少数工厂和企业试设人民调解组织取得成功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在全国开创了将人民调解组织由农村、街道发展到工厂、企事业单位的先例,这一经验先后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和推广。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芝罘区法院的民事审判收案大幅上升,出现了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为解决这一问题,法院从1985年开始在镇、街道、大企业派设人民法庭,率先实现了“一街一镇一庭”,这一经验受到山东省和烟台市两级法院的肯定和推广。

  ●2001年,芝罘区法院确定了“三三一”管理模式,实现了统一、高效、有序管理,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共鸣,先后有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60多个中院和基层法院来电来函索要相关材料或者来院考察。

  ●2005年前后,烟台市区入室盗窃、偷井盖、盗割电缆等案件频频发生,但受盗窃罪起刑条件限制,多数盗窃案无法定罪,芝罘区法院在全省开创先河,分别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重判三类案件,极大震慑了盗窃者,发案率有了明显下降。

  ●2008年以来,芝罘区法院开始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树立了“不创业就毁业,不敬业就失业,不爱岗就下岗”的危机意识,整体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全面推动了审判作风建设,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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