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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宇丹
因为给杂物争一点地而导致“人咬人”,结果邻里两家互有损伤。
现在搞和谐社会,邻居间闹到“见血”这样的事儿也不常见了,所以“人咬人”才上了报,而伤者坚决要求注射狂犬病疫苗,其中的潜台词不言而喻:骂了你,还要你花钱!
这一招够狠的,不知道下一步,两位是否还要闹到法院打官司?
笔者估计法院也很难断这个官司,因为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事不就是一堆杂物惹起来的吗?即便最后你赢了她输了,大家还是要做邻居,还要住对门,低头不见抬头见,整天憋着气,这个“精神损失”谁来赔偿?
何苦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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