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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范华栋
□通讯员叶克兰苑福鹏
刘国军
1946年山东烟台地方法院成立后不久,就发生了震惊解放区的“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 (以下简称“联总”)驻烟台办事处美籍汽车司机阿力克·史鲁域琪纵车撞死烟台人力车夫杨禄奎一案。
1947年5月23日下午6时许,联总驻烟办事处美籍汽车司机阿力克·史鲁域琪,在森林路纵车将在马路右侧躲避的人力车夫杨禄奎连车带人一起撞翻在地后妄图逃离现场,被附近群众发现。大家一起将车拦下,史鲁域琪只好将杨禄奎送到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杨禄奎于当晚死去。事发后,联总驻烟办事处代表李普尔百般抵赖,激起全市人民极大愤怒,大家都强烈要求严惩凶手。
当晚11时,山东省烟台地方法院拘留了案犯史鲁域琪。为妥善处理这一事件,当时的烟台市长姚仲明先生先后与李普尔进行了三次谈判,就安葬死者费用、受难家属抚恤、“联总”向解放区人民道歉等问题达成了协议。5月26日,由我方代表和“联总”一起成立了治丧委员会,为死者杨禄奎扶灵送葬,当时李普尔执绋灵车左侧,姚市长执绋灵车右侧,沿途所至,万人空巷、群情悲愤。5月28日,联总代表李普尔向中国人民公开发表了道歉书,杨禄奎家属也获得了三千四百美金的赔偿费。
同年6月6日下午,山东省烟台地方法院公开审理史鲁域琪过失致死人命一案,市长姚仲明监审,联总代表李普尔旁听,来自各界代表300余人参加了审判。在铁证面前,史鲁域琪低头认罪。临时法庭根据被告人悔罪态度,以过失致死人命罪依法从宽判处史鲁域琪有期徒刑两年。宣判后,史鲁域琪感激涕零,并于7月5日向中国人民发表了悔过书。
据芝罘区法院介绍,这次特殊审判捍卫了国家主权,维护了民族尊严,开创了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废除外国领事裁判权、以中国法律审判外国人的先河。临时法庭公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