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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单位未付节日加班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09:3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军)针对近期劳动者关于加班工资问题投诉较为突出的情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起开展专项抽查。劳动部门表示,发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

  此次专项抽查从昨天起至14日,将以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居民服务等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重点,主要针对2008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情况。昨天,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对819家用人单位的情况进行了抽查,涉及劳动者26311人。其中381家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了劳动者加班工资,82家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174家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三成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部门表示,对凡是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用人单位,一律从严予以处罚。违法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北京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将其违法行为计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警示系统。 RJ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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