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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讨薪维权事件调查:曾被指侵吞队员奖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12:51  三联生活周刊

  于芬的“维权”

  10月24日,某网络博客全文转载了今年1月于芬提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的《检举信》,信中提到,自己作为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以及何姿这7名队员的教练,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奖金分配规定,应获得部分运动员的冠军奖金,但至今她应得奖金的绝大部分却没拿到,到手的只有15.7万元。“奖金门”事件曝光后,相较于频频在媒体发布消息引导舆论方向的于芬,《检举信》涉及的关键人物国家跳水队领队、游泳中心副主任周继红除了最初表态“不存在于芬所说情况”,此后一直保持沉默,所有的消息均由游泳中心以组织的名义慎重发布。

  记者◎李翊

  “奖金门”

  10月31日周五,于芬的手机一拨就通。“她不会拒绝媒体的采访,而且每次都显得热情真诚。我现在只需要采访游泳中心,完全不用采访她,每天看看其他媒体的报道就知道她又说了什么。”一位体育记者如此说。

  于芬在电话中对本刊记者说:“最近比较忙,下午要接受央视的采访,有什么问题你先给我邮箱发一份采访提纲。”她拒绝了面谈:“我在电话里说是一样的。”

  奖金门事件被某网络博客引发。实际上,今年4月,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就向于芬宣读了调查结果以及部分奖金分配清单,根据于芬的说法,当时她就提出异议,她没有委托过这5人代她领取奖金,也没从这5人手中拿到过任何奖金,这5人中有的人她甚至都不认识。此后她找到5人中的一人,发现这名代领者的签名是被人复制到奖金领取单上的,并且还指出其中一笔自己领取的奖金,在数目上也与清单记载不符。但监察局随后将事情核实权交给游泳中心,游泳中心此后给予于芬的答复是“账目清楚,没有问题”。

  10月30日,清华大学跳水队领队韩标做出如下解释:“关于于芬提出的奖金问题,今年4月16日前后,国家游泳中心的人来我们这里两三次核实相关情况。领奖金,游泳中心都有一个清单,所以他们才来我们这,找签字的当事人一一核实。这件事涉及的人,有一部分是我们跳水队的工作人员。这里面谈不上冒领和代领的问题,因为代于芬去领奖金的人说得很明确,有这么回事。于教练那时是清华跳水队的总教练,很多事情于教练说什么,大家都是很配合的。

  “调查的时候,除了吉司机发现清单上他的名字是复印件,他认为这不好说明问题。其他二人当时就确认了这是他们的签名,是帮于教练代领的,代领回来,就把钱给于教练了,但总数多少不太清楚。奖金签收清单上有些人的名字我不是很熟悉,清华这里只有3个人。”韩标分析,于芬说没从代领者手中拿到任何奖金,可能性不大。他解释说:“从常理判断,我们跳水队的工作人员代领了钱,不给于教练是不太可能的。”

  国家游泳中心负责人则表示,“我们不会透露这5人的具体情况,但可以肯定的是,这5人均认识于芬,是我们在请于芬来中心领取奖金她不来的情况下才代领的。其中至少4人已为我们写下了书面证明,证明他们代领的奖金中属于于芬的钱已经交给了于芬”。

  游泳中心负责官员还再次阐述了中心的奖金分配原则:“李桦主任早在今年3月份即做出了公开表态: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运会和亚洲锦标赛上获得相应名次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可以获得国家奖励。教练员的奖金按照运动员出成绩的时间向前推算4年进行计算,在4年的训练周期内,每年的奖金比例分别为40%、30%、20%和10%。中心成立10年来,不存在任何克扣教练员奖金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还做出了更详细的解释:“于芬提出应得到地方奖励、商业奖励中的一部分,可这些与游泳中心有什么关系?我们能够给她的只能是国家奖励中的部分。而且,很多在清华大学训练过的运动员在出成绩时已离开该队多年,再说这些运动员的培养也不是于芬一人的功劳,是整个清华班的功劳。”

  游泳中心认为“把账目明细在媒体上公开,我们觉得没有必要,这也不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因此并没有提供更为详尽的奖金分配细则。然而,仅依据李桦提出的这个简单的奖金分配原则,依然无法算清于芬究竟应该领到多少奖金,这也给了于芬质疑的理由。

  “国家奖励之外还有地方奖励、商业奖励。国家奖励是有政策规定,是死的,但是地方奖励和商业奖励是机动的。死的不能改,活的是可以改的。比如我的队员在三大赛上拿了冠军,除了国家奖励,商业赞助给了30万元,相关人逐一提成后,到你手上可能就只有10%。”电话那端回答本刊记者的于芬口齿清晰、表述流畅。

  “现在争论的对象不是钱的数额,而是是否发放到了应得奖金人的手里。我们要搞清楚两点,首先这个分配原则是跳水队自己定的,分配人就是领队,但是预算没清单;其次,钱没有发到本人手里。”于芬分析得头头是道,“总有人让这3个人去领的,谁让他们去领的?他说我让他去领的你就给钱了?你至少可以电话核实一下,或者要求对方提供我的书面委托吧?这至少说明了国家跳水队财务制度上有漏洞吧?”“我这么做,是因为我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我要维权!我希望为国家做出了贡献的人争取一个好的环境。”

  于芬更进一步说,“领奖金的人不是主题,分奖金和发奖金的人才是关键点”。她将矛头直指国家跳水队领队周继红,“发奖金的人就是周继红,游泳中心跳水部的人亲口说的,预算是周继红做的”。

  矛盾

  同样来自湖北的于芬与周继红,在跳水界同样享有盛誉。在上世纪80年代末到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期间,于芬在国家跳水队执教并任副总教练,她一手培养了伏明霞、孙淑伟、肖海亮和郭晶晶等奥运冠军。周继红是1984年第23届奥运会女子跳台跳水项目冠军,为中国跳水项目在奥运会上实现了零的突破,退役后入北京大学英语系学习,毕业后直接进入国家跳水队管理层。

  现任湖北省跳水队教练的巩会江是于芬带的第一批队员,从跟随于芬一起训练起,“非常要面子不认输”是于芬给他的深刻印象。正因此,她对自己带的队员要求严格近乎苛刻,“我是个男运动员,她都要求我减体重”。至于周继红,云南省跳水队总教练黑立沧对本刊记者是这么介绍的:“工作严谨,业务能力强,顾全大局,能团结跳水队内部老中青三代教练,关系融洽。”虽然跟于芬也是关系不错的朋友,黑立沧认为,“于芬不和蔼,独断,听不进别人意见,心态没摆正”。

  于芬并不忌讳提到周继红,她说,“周继红在湖北做队员的时候,我作为一个助理教练还带过她一段时间。后来我到国家队,我们之间就没有再接触过。直到1998年周继红做跳水队领队,我们才有了一些工作上的接触。我们之间不存在个人的任何不满,只是周继红接管国家队之后,我们之间的一些执教理念不同而已”。

  于芬把周继红定位为“行政管理人员”,“拿过奥运冠军又怎么样?当运动员和当教练是不一样的,就好比学生和老师,有本质不同。一个是做技术的,一个是做行政的,纯管理的,你当当领队就行了,我来当总教练。领队谁都能当,总教练不是谁都能当的!”

  于芬在国家队的第一个作品是李青,1988年汉城奥运会女子3米跳板亚军。当时不到30岁的于芬,刚从湖北队上调进国家队教练组。于芬是通过队员的成绩证明了自己的执教能力。1991年世界游泳锦标赛,当伏明霞第一次获得10米跳台世界冠军的时候,于芬还无缘前往跟队指导。随着她手下队员的成功,她也由一名普通的国家队教练成为国家跳水队副总教练。然而,由于其强烈的个性,她和国家队其他教练、上级领导关系紧张,各省市对国家队用人意见也很大。“亚特兰大奥运会前的国内跳水选拔赛上,伏明霞在板台两个项目上均只获得第二名,当时于芬顶住压力坚持让伏明霞参加了两个项目的比赛,尽管最后证明了自己是正确的,但她和一些队员及其省市之间的矛盾却已经公开化。”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前国家队教练说。

  现美国跳水队总教练陈文波,从1985年到1991年一直在国家队担任教练,他在2005年接受采访时曾说:“5年前清华大学跳水队有个李成伟,成绩很好(全国第二),却连奥运会选拔赛的参赛资格都没有,于芬曾和组织者交涉,没有结果。当年于芬也是这样的,她想让谁上就上,想让谁下就下,想换谁就换谁。这是报应!”

  那时候,队里已经有教练开始收集不利于于芬的证据,准备告她,其中就牵涉到侵吞队员奖金。

  亚特兰大奥运会后,总局解散了国家跳水队,失去了队员的于芬选择去清华大学担任跳水队主教练。1998年世锦赛后,国家体育总局再次组建国家跳水队集中训练,这一次国家队采取了领队负责制,由周继红任领队,于芬则和原国家队总教练徐益明一起被排除在国家队教练名单之外。

  窄路

  进入清华大学成立跳水队,对于芬来说是个意外。“国家队解散后,我去北大读书,一次跟导师任海教授聊天时,他透露说清华有培养学生运动员的意向,这跟我的思路不谋而合。跟清华联系后,我得到了清华当时的党委副书记兼体委主任陈希教授的支持,陈希教授一直有心在清华搞高水平运动队的试点。”1997年10月,清华跳水队成立。

  于芬说,早在1988年国家队时,她就对中国运动员的培养方法有一些想法,觉得运动员不读书,会影响前途。“像李青得到奥运会亚军后就失去了动力,跳水对她是任务而不是兴趣。我开始认识到运动员文化修养的重要性,但那时我不过是大学本科生,没有形成理论上的认识。”

  于芬的博士论文标题为《普通大学培养高水平学生运动员体制探讨研究》,来自于在清华跳水队的实践和总结。论文中说:“举国体制下的专业运动员有利有弊。它是单目标的,所有的训练围绕出成绩这一个结果。这类人退役后前景窄,如果希望被社会接收,需要花更多时间再学习另外的技能。因此就产生了第二类运动员学生,他们在大学注册,其他方面和专业运动员没有太多差别,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知识结构的问题,也必然产生就业结构的问题。现在我们希望培养的是学生运动员,这是双目标双结果的。这样的运动员,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从技能上看是世界冠军奥运新秀,也是能自食其力的人。”

  清华跳水队建队之初,于芬说,“没场地,没人”。巩会江是于芬刚建队时的主要助手,巩会江说,当时大概有5名队员,周吕鑫和熊晴清都很小,队里面最大的是李成伟。助理教练有3名,作为助理教练有很多事情要做,叫起床出操、送小队员去学校、三餐的刷卡、晚上的作业、叫熄灯、查房。“早期的时候队员小、教练少,于教练都是亲力亲为,后来伏明霞复出还有贺伟、张伟的到来,加上很多外地的孩子慕名而来,队员多了,就分成两个组,于教练那个是一线,我主管二线。地方退役后来的老队员和清华原有的已经有一定水平的队员是一线,新来的需要打基本功还有从一线返回需要观察的队员是二线。”巩会江还提到了小时候曾因为技术动作与之争执过的徐益明教练,“徐教练后来是清华的技术顾问,我也就有机会和他接触了,何姿就是徐教练一手拉出来的。老教练确实厉害,我非常喜欢徐教练的教学思路和方法,还有他对跳水的执著和热爱”。

  于芬说,清华跳水队花了3年的时间初具规模,形成了由三部分人组成的队伍。第一类是像伏明霞那样退役后重新复出的尖子运动员。第二类是一批年龄较小的原省、市队运动员。这些人由于伤病等原因基本被淘汰,但如果给予很好的治疗以及文化培训和技能训练,重新复出的可能性很大。这类中最典型的代表是原厦门跳水队的李成伟。李成伟在八运会上严重受伤,很多人都断定他的运动生涯已经结束,到了清华后,李成伟逐渐恢复了水平,后来还获得了全运会双人跳水的金牌,也一度入选国家队。李成伟在清华跳水队中运动成绩不是最突出的,但可以说是体教结合的典范,他从清华附中考入清华大学,后来靠优异的文化成绩考取了清华的法律研究生。第三类是从业余体校选拔出的小运动员,集中就读于清华,基本上是清华大学跳水队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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