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丈夫生前借款1.3万元 拒绝做指纹鉴定妻子替丈夫还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14:54  台海网

  早报讯(记者黄墩良)吕女士的丈夫叶先生去世两年多了,她突然被邻居黄先生告到法院。黄先生称,叶先生生前欠他1.3万元,吕女士应代为归还。

  据了解,吕女士和前夫生了两个孩子,孩子还小时,前夫就撒手人寰。1998年,她改嫁叶先生,2006年2月,叶先生不幸病故。今年4月初,吕女士接到南安市法院的传票,邻居黄先生将她告到法院。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黄先生拿出了一张借据,借据内容反映2002年10月2日,叶先生向黄先生借1.3万元,借据上有叶先生的签名和指印,并约定借款在2006年4月31日还清。黄先生说,叶先生直到去世时,仍分文未还。对此,吕女士说,她根本不知道丈夫曾找黄先生借过钱,故拒绝还款。

  一方否认,一方又有白纸黑字的借据,孰是孰非呢?法院告诉吕女士,如果她对这笔债务有意见,可以申请对叶先生的笔迹、指纹进行鉴定,这一提议遭到吕女士的拒绝。

  既然吕女士拒绝了,就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认定,1.3万元的债务系她与叶先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现丈夫已去世,吕女士依法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吕女士必须还黄先生1.3万元。

  吕女士随后上诉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称,虽然黄先生提供的借条上有约定还款期限是2006年4月31日,但2006年的4月31日是个根本不存在的日子,且丈夫病故于2006年2月,黄先生今年4月份才告她,已经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

  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维持原判。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