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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3.3万余户城镇低保户可享供热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16:54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文秀为)10月份批准的太原市六城区享受集中、区域供热的城镇居民低保户,今冬可享受供热补贴,温暖过冬。此次符合补贴条件的城镇居民低保户共33101户,59833人。

  具体补助标准为:太原市六城区城镇居民低保户房屋使用面积基数在45平方米以内的,按原价负担15%的供热费,原价的85%及提价部分由市财政负担,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按现供热收费标准缴纳。(注:现供热收费标准:集中供热使用面积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3.6元、区域供热每月每平方米3.5元。如现供热标准日后调整,以新标准为准。原供热收费标准:集中供热使用面积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3.3元、区域供热每月每平方米2.8元。)

  10月份批准的城镇居民低保户,符合冬季采暖补贴条件的,可持《太原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复印件在11月30日之前到相关供热部门按规定缴纳供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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