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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李克梅
本报讯 送货司机在假酒上贴上防伪酒标,将真酒调包,拿出来倒卖。昨日,厦门思明法院一审判处陈某平、蔡某辉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陈某平、蔡某辉是漳浦老乡,今年6月22日,陈某平打电话告知蔡某辉说,手中有厦门某公司的防伪酒标,于是两人预谋将该酒标贴在蔡某辉收购的一箱(12瓶)假“蓝带马爹利”洋酒上,利用陈某平为公司送酒之机,暗中将“假酒”调换成“真酒”。6月24日下午,陈某平与公司两名员工送酒到购货单位,即打电话通知蔡某辉将”假酒”运到斗西路“魅力元素”KTV后门通道处,趁公司两名员工上楼送货之机,将预备的一箱“假酒”与其车上运送的一箱真“蓝带马爹利”洋酒(价值人民币14016元)调换。随后,蔡某辉带着真酒离开。
当天,侦查机关就将两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