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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慧君通讯员/江校元陈淑仪杨敏红)笔者从里水镇市政办获悉,该镇日前对农村垃圾中转站建设制定了统一的标准。各村的垃圾中转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了验收,将可按照屋顶面积获得一定的现金奖励。该镇市政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对改善各村环卫“散、乱、脏”的现状,巩固创卫成果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中转站有严格的建设标准
据了解,目前该镇出台了《农村垃圾中转站建设标准及奖励办法》,要求各村委会垃圾中转站建设的数量应少于或者等于该村村民小组的总数,即每个村民小组建设的垃圾中转站平均不得多于一个。同时要求每个中转站占地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四周要铺设30厘米的排水明渠及清洗设施、一个三级过滤池。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所有污水都必须经过过滤池处理后,才能接入下水管道排放。
此外,每个垃圾中转站必须是封闭式,要求盖砼板,有门封闭,梁底下设置四个高窗,达到通风透气。
记者了解到,在垃圾中转站建设前,先由各村组自行选址。在这过程中必须将拟建位置的地形图、设计图纸,以及预算等资料,以村委会为单位向镇市政办提交进行申请。经市政办与规划建设办联合审批后,相关村组方可依规定进行招标建设。
每平方米最高奖400元
据悉,各村的垃圾中转站在2009年1月22日前建成的,一次性给予400元每平方米的奖励;在2009年6月前底建成的,一次性给予350元每平方米的奖励;2009年12月底前建成的,一次性给予300元每平方米的奖励。对于没有按标准建设的垃圾中转站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奖励。
里水镇市政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中转站的建设可以将沿村路摆放的垃圾桶集中放置,减少垃圾污染,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同时降低垃圾清运成本。据悉,垃圾中转站的建设是农村环境管理市政化迈出的第一步,接下来将通过逐步规范、统筹农村的道路、路灯、排水、绿化、环卫等管理,使农村的自然环境像公园、市政环境像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