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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3岁的王海(化名)是四川人。去年12月至今年7月底,他在本市一家综合市场担任总经理孙某的专职司机。检察机关起诉称,今年7月20日,王海从他驾驶的轿车内拾得孙某丢失的中国银行信用卡一张,先后取款、转账共16万余元,据为己有。今年8月22日,公安机关在深圳将王海抓获归案。
在庭审期间,王海拿出了早就写好的《悔过书》:“就在一念之间,我忽视了法律的存在,而抱有绞(侥)幸心里(理),自以为作案后,没有人知道,可以一走了知(之),先后在取款机上取款并转账16万余元。数日后,想起自己所犯的错误,极为后悔……在这里,请允许我向孙某道歉,希望法官可以给我一次悔过的机会。”在马上就要被法警带走时,他一把抱住了亲人,依依不舍……
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新报记者 李国惠
通讯员 徐德利 邢泉 摄影 李国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