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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究竟怎么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2:55  新闻晨报

  

“首套房”究竟怎么算?

  □对于申请“首次购房”所能享受到的契税优惠引人关注

  □晨报记者 徐 运

  上周“首套房”申请的条件出台后,能否成功申请“首次购房”,享受相应的契税优惠成了各大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热门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多个房产交易中心和中介公司交易部门后了解到,在操作过程中,“首套房”遭遇到很多实际问题,对一些是否是“首套房”的案例,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解释。

  记者获悉,有关是否能享受“首套房”契税优惠的具体情况,需要等到首批申请报告批复后才能得出定论,首批申请报告预计将于近期批复。

  卖后再买,仍算首套

  陈先生2003年曾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在2007年趁着房价上涨,他把房卖了小赚了一笔。如今马上要跨入婚姻殿堂的他犯了嘀咕:“我已经买过房了,现在再买房还能算是首套房吗?”

  记者昨天就陈先生的问题分别咨询了虹口、闸北、普陀、长宁、浦东新区等多个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问题”,以前买的房子卖了,再买房的话仍可算首套房。“只要现在购房者名下没有任何房产,就可以来办首套房的证明。”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当然,这类购房者如想要享受契税优惠,那么他打算买的房必须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

  与亲戚合买,不算首套

  王先生是个标准的上海好男人,在自己买房前,资助了自己的岳母买了套房。好心的岳母也特地在房产证上写了她本人、小夫妻共三人的名字,现在王先生自己要买房了,那么他再次买的那套房还能算首套房吗?

  记者昨天在询问了多个房地产交易中心和房产中介公司后,得到了明确的答复——“不算”。根据现行的首套房认定标准第三条,购房者要享受首套房的优惠,他只能拥有与父母一起购买的住房,与其他任何人,哪怕是其他亲戚一起买的房子都不符合申请“首套房”的条件。

  夫妻一方已买房,如何算无定论

  小何和小钱已准备领证结婚,小钱去年曾在浦东买了套房,如今他考虑买套较大的婚房,不过如果以他的名义购买就不能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所以他决定让此前还没买过房子的小何出马,以她的名义去买房,那这算不算“首套”呢?

  某区房产交易中心告诉记者,关键是要看夫妻一方原有房产上的产权证。夫妻一方已有人买房,如果那套房的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另外一人以其名义再买一套的话还可以算首套房。但是如果原有房子产权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无论他们中的任何一方再买房,都不能享受“首套房”的契税优惠。

  但是,一家大型中介公司的交易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夫妻一方已有人买房的,如果不做婚前公证,那么这套房产会被视为夫妻俩的共同财产,接下来无论哪一方再买房,都会被视为有“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那么就无法再享受首套房的契税优惠了。

  对于这个分歧,相关人士透露,这种情况,要参照首批被审核通过的“首套房”申请出来后,才能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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