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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开展困难职工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3:02  南方日报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550元户籍职工可申请救助

  本报讯(记者/陶清清)日前,龙岗各街道总工会、区属各单位工会正在大力进行困难职工调查工作。据悉,受目前金融海啸影响,一些职工生活困难,有的职工甚至结束数年的工作,提前回到家乡。为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的“送温暖”工作,龙岗区总工会近期将对全区困难职工基本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调查。

  此次救助条件为:1、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550元(含550元)有深圳市户籍的在职职工;2、家庭成员人均收入略高于550元(最高不超过1200元)的在职职工,因本人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在提供了医院诊断证明和单位工会证明后,可列入救助范围。

  申请救助的职工必须填写《困难职工档案》,且所在单位工会及其上级工会要对申请人填写的《困难职工档案》的每项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有关证明,上报各街道、各区属单位工会。

  截止日期为11月17日,有关通知及表格可登录www.lgzgh.org网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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