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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货车《货源登记卡》 新密出新招治理超载大货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3:25  东方今报

  □记者 李蔚 通讯员 申建忠 方亚娟

  今报郑州讯 新密市交警大队治理超载,边跑边抛、洒、滴、漏的大货车采取新招术,发放货车《货源登记卡》,超载和飘散货物的货车再上路不但司机要受罚,连同货物供应企业、街道办事处、当地乡镇政府都要受罚。

  昨天上午10时,新密市交警大队带着印制的《散装货物供应企业须知》和《散装货车驾驶员须知》,在公路上和煤矿、煤场、石子、石灰等货源单位进行发放。

  据民警介绍,首先,散装货物供应企业要先到所在乡镇(办事处)按需领取《货源登记卡》,监督前来装载货物的货车所载运货物不得超出箱板上沿、不得严重超载、不加盖篷布或加盖不严等,不得出现“抛、洒、滴、漏”现象。

  货车装载完毕,需如实填写该车运输货物的名称、重量、发货地、目的地,加盖货源单位和当地乡镇政府公章。交警在公路上设置固定和流动检查点,对没有办理《货源登记卡》的载运货车超载、易飘洒散落物违法行为,除罚款200元外,予以劝返或暂扣车辆,并将该车抄报该市创建办,按照规定每台次处罚货源登记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300元。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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