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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小区业委会建不够数 区政府领导考核要扣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3:40  东方今报

  □记者 高冬丽 刘长征

  今报郑州讯 小区物业管理得不好,政府可能要负连带责任。今后,郑州市政府将对物业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全面考核一次。

  业主投诉 10日内有答复

  据了解,往年,在物业管理的工作实践中,职责不清、范围不明、交叉重叠、相互推诿等问题,影响了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昨天,郑州市政府公布的《郑州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中提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投诉渠道要畅通,要设立业主投诉电话,要有人专门处理业主投诉,并在10日内给予答复,调查处理物业争议和纠纷要及时有效,一般的投诉要在社区内消化解决。

  对于业主投诉的档案,物业管理部门要登记清楚、保管好,并建立重大投诉预警机制,处理突发事件要迅速。

  新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有指标

  今后,物业有责任帮助小区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物业有责任指导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组建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目前,郑州市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有645家,占全省物业企业总数的45%,从业人员36000余人,管理面积达到5800万平方米,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业主大会157个。《郑州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中规定,市政府每年给各区政府定下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任务量,如果哪个区年底完不成任务,领导在考核中就要被扣分。

  每年考核,政府将对物业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不力造成较大影响或失职、渎职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在绩效考核时给予相应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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