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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可英张迪) 珠海市昨日下午在斗门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泥头车故意撞人案是一起以驾车撞人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被警方击毙的犯罪嫌疑人骆某某(男,34岁,湖北随州人)因工作生活不顺,产生厌世情绪,驾车实施犯罪行为。
驾车撞人之前留遗书
经警方调查,骆某某是一名泥头车个体司机,平时言语不多、性格内向、行事偏执。今年四月骆某某一家租住斗门某商贸城出租屋,夫妻关系紧张,经常吵架。三个月前,骆某某与其妻大吵一场,砸了家中电视机,其妻提出离婚并带一岁多的儿子返回娘家。由于近期泥头车营运生意不佳,骆某某购买了一辆假牌假证摩托车非法营运。10月22日,本无摩托车驾驶证的骆某某,驾驶其购买的假牌假证摩托车在路面行驶时,被斗门交警大队依法查扣摩托车和驾驶证。骆请人帮忙拿回车和证未果,将此事告诉其父母和妻子,流露出厌世和报复社会情绪。其父亲还劝他服从交警处罚,别做傻事。据邻居反映,骆某某称妻子对其态度冷淡,仍要离婚,还对其进行责骂。同时,骆觉得无驾照无法营运影响生计,遂给父母和妻子写下遗书,表示不想活了。
被罚千元萌杀人念头
前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骆某某在朋友曾某的陪同下,到斗门交警大队咨询其交通违法行为如何处罚时,民警告知他,将依法处罚款1000元,并扣12分,待参加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发回驾驶证。15时30分许,骆和曾离开斗门交警大队。在回家的路上,骆告诉曾想驾车到白藤湖小学撞人,曾极力劝阻。当曾中途打电话时发现骆不见了,曾立即到白蕉派出所报警,白蕉派出所于16时30分接报后,立即将情况上报,同时派出警力带曾到白藤湖小学处置,但未发现骆某某。
嫌犯有家族精神病史
珠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于长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骆某某祖父有精神病史。医学专家根据骆某某家族成员的精神病史及其本人长期言行特征,结合个人遗书和近期反常表现和其家庭成员和周围群众反映情况初步分析认为:骆某某近期情绪处于抑郁状态,容易产生自卑、自责、超价观念(放大效应),遇事情刺激很容易进入激越状态,在激越状态可能出现意识的清晰度下降、控制能力、判断能力、辨别能力都会受到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