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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原副书记误杀瓜农 判4年 轻了?

  法律专家 此案属过失致人死亡罪4年在法定量刑幅度内

  4日,“7·27”枪击案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叶尔盖提垦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新疆塔城市原市委副书记吕笃功有期徒刑4年。有网友质疑,吕笃功是否判得太轻,对此,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

  近日,有网友认为,吕笃功当天使用警用枪支打猎,最终造成一死一伤的后果。而且,事发后,吕还妄图找人顶包。吕笃功恶劣的行为,严重败坏了党纪国法,法院却因他赔了65万就判4年了事,实在太轻了。甚至有网友提出,吕笃功是市委副书记,同时也是当地政法委书记,他的工作直接和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打交道,法院是否因此判下留情?他赔偿的65万又究竟从何而来?

  “不能因为他是市委副书记就应该比别人判得更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称,一个普通人和一个干部在刑法面前应该受到同等待遇。同时,刑法主要从法律上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此案中,吕笃功邀约派出所干警等人打猎,在舆论上可能会受到谴责,但这些都不成为刑法考虑的重点。因此,法院判决和社会舆论有一定区别是很正常的。

  “4年有期徒刑和65万的巨额赔偿对吕笃功的行为来讲,惩罚应该不算太轻。”阮齐林说,吕笃功当时是在一片瓜田打猎,而非专门的猎场,就应当意识到,可能会误伤到他人。但吕笃功仍然坚信自己看到的是猪而不是人,向看瓜夫妇射击,并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属于典型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首先是在法定量刑幅度内的。其次,此案有两个情节应当关注,首先是吕笃功在事发后,请人顶包,第二是吕笃功在顶包失败后,主动赔偿受害人65万巨额赔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请人顶包显示出吕笃功在事发后,企图逃避刑事责任,迷惑侦查的主观心理,可以认定为认罪态度不好,酌定从重处罚。但顶包事件最终没有成功,吕笃功并没因此最终逃脱刑事追究。同时,吕笃功赔偿受害人65万赔款,显示出吕笃功此后心理的转变,主动弥补被害人损失,求得被害人原谅,达成了刑事和解。因此,吕笃功也有酌定从轻情节。法院在考虑这两个情节后,作出有期徒刑4年的判决,应该不算太轻。

  本报记者 李凌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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