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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进小区宣判:3天内搬出

  

法院进小区宣判:3天内搬出
新物管公司入驻小区,可老物管公司却不愿意搬出,最近,十陵镇的江华社区陷入新老物管之争。昨(6)日,龙泉法院将巡回法庭搬到江华社区,对这起号称创下成都“三最”(历时最长、闹得最凶、扯得最烦)的新老物管之争案进行了公开庭审。经过长达近4小时的庭审,法院判决老物管江华物业公司在3天之内搬出小区。

  新物管无法入驻

  下午2时,庭审现场设在江华小区的篮球场上,上千名住户纷纷赶到现场参与旁听,将整个庭审现场围了个水泄不通。

  新物管公司永诚物业的代理律师称,今年6月30日,通过江华小区2416户居民的投票选举,公司被推举为小区的新物管公司,随即公司与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管理临时委托协议书》,约定业委会将小区内的第26幢小平房交付公司作为办公用房。然而,一切准备就绪后,老物管公司江华物业却占着该房不让,导致公司不能正常办公。他们只得将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并将江华物业和江华机器厂破产清算组列为第3人,请求法院判令江华物业搬出小区。

  涉嫌暗箱操作?

  坐在被告席上的业委会主任朱兴虎称,业委会无法履行协议是事实,不过这是因为江华公司拒不搬离,才造成如今的局面,他代表业委会赞成原告的诉讼请求,让法院判令江华公司即日搬迁。

  江华公司出具的答辩状称,永诚公司和业委会是联合起来暗箱操作,既没有公告会议议程,也没有征得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就私自推选出新的物管公司,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理应无效。2006年,江华机器厂破产后,清算小组就与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江华物业担任小区物管公司,至今公司也没有收到清算小组要终止协议的通知,因此公司占用小区第26幢平房合情合理。

  对此,永诚公司反驳称,新物管公司的投票选举是在龙泉驿区房管局等相关部门的见证下产生的,不存在暗箱操作的情况,江华公司无权质疑新协议的效力。

  经过近4个小时的庭审,法院最终判决,老物管江华物业公司在3日之内搬出小区。

  龙法早报记者王了摄影刘筱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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