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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小区物业若管理不善,引发群众不满,政府部门不能再高高挂起,因为今后这将直接影响到政府“成绩”。昨日,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这次考核对象并非各物业小区,而是市内八区和有关职能部门。考核实行百分制,每年年底全面考核一次,对物业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不仅通报批评,还会在政府绩效考核中有所体现。 晚报记者 孙娟
辖区物业搞不好影响政府“成绩”
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有物业管理资质企业645家,占全省物业企业的45%,从业人员36000余人,管理面积达到5800万平方米,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业主大会157个。但在物业管理的工作实践中,却存在职责不清、范围不明、交叉重叠、相互推诿等问题。
考核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工作考核重点为各区人民政府、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值得一提的是,为实现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对各区政府(管委会)的考核重点则是,看其是否下到基层抽考街道办事处和实地检查部分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
新成立业委会数量不达标扣分
同时,我市物业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市政府统一考核年底前完成。一百分中,基础工作占30分,物业管理覆盖工作占20分,业委会工作占20分,信访投诉工作占15分,房屋安全工作占15分。
那么哪些工作做不好会被扣分呢?考核办法中要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没有长期规划的扣7分,区域物业管理没有第一责任人、没有专人承办和经费保障的扣7分,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未达到年度目标的扣5分,业主投诉没有专人办理并未在10日内答复投诉人的扣3分,季度和夏季汛期前未进行房屋安全检查扣3分,事故安全隐患房屋整改率未达到100%的扣3分等。
由于我市业委会成立的过少,80%以上住宅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考核办法特别要求业主委员会运行情况良好、新成立业主委员会数量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如果未达到这两项要求将分别被扣6分。据介绍,我市要力争两年内符合条件的小区20%以上有业委会。
监督不力造成较大影响要追责
考核办法指出,对年度物业管理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成绩突出的个人,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或奖励;对物业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不力造成较大影响或失职、渎职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在绩效考核时给予相应认定。
特别指出的是,对发生房屋坍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