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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买手机 政府“报销”一百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7:3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李海涛 实习生 贾磊)购买2500元以下的冰箱,政府最多为你掏325元钱;购买1000元以下的手机,政府最高“报销”130元……2008年12月1日到2012年11月底,陕西农民买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能找政府“报销”13%的费用了。

  记者昨日从陕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为了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发挥财政政策对扩大农村消费的职能作用,从今年12月1日起,国家将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推广范围扩大到包括陕西在内的14个省市。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建〖2008〗680号)规定:本次家电下乡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家电下乡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截止。对实施地区农民购买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财政比照出口退税率,直接补贴农民消费者。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均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实施地区农民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

  昨日,听说农民以后买1000元以下的手机能找政府“报销”130元左右的费用,可乐坏了西安市长安区56岁的农民马先生,从未使用过手机的他,这次开始盘算买一部能够享受政府补贴的“惠民手机”了。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原本700元左右的一款手机,现在他只需掏609元即可拿到手。另外,马先生告诉记者,同村其他村民也纷纷打算换新电视、买新冰箱、新手机和新洗衣机。马先生的邻居高兴地说:“2000元一台的彩电,以后只需掏1740元就能搬回家。我家老掉牙的电视该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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