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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秦健)昨日,市教委发布消息称,严禁学校擅自向社会、教职工和银行等融资负债,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校不得负债,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学校负债率不超过20%。据介绍,近年来,我市部分中小学在预算管理、收费行为、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还存在问题,为此,市教委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禁自立项目和提高标准收费,学校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代收费要按期向学生结算,实行多退少不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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