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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假烟两烟贩栽了

  本报讯(易亨良记者汪仁洪)遂宁假烟贩子邓洪家、田贵华大肆贩卖假冒、走私卷烟,销售金额达38万多元。11月4日,遂宁市船山区法院宣判:邓洪家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40万元;同案犯田贵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15万元。

  2007年12月初,船山区烟草专卖局接到有人贩卖假烟的举报,立即派遣2名稽查员进行秘密侦查。今年1月初,该区烟草专卖局初步掌握了邓洪家的贩卖假冒、走私卷烟的规律。1月14日,民警与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假烟窝点进行依法检查,现场查获假冒玉溪、云烟等,共22个品种、936条,案值77210元。此外还查获伪装烟箱81个,用于运输的电动摩托车1辆。

  法院查明:2005年4月至7月,邓洪家、田贵华在未取得任何合法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大量贩卖各种假冒、走私卷烟,销售金额达14.9万元。此后两人散伙,邓继续从事卷烟销售非法活动,到案发前将大量假冒卷烟销售至遂宁城区及周边地区数十家卷烟零售户,鉴定销售金额达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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