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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出通知
本报讯 11月6日,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灾区防寒保暖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通知指出,近段时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这项工作关系重大,任务繁重,时间紧迫。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认识到位行动迅速。要充分认识到确保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是当前灾区最紧迫、最重要的第一位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确保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立足今年可能出现极端寒冷气候,把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负主要责任;各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共同做好这项工作。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安民决策和工作部署上来,迅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打好受灾群众保温防寒、安全过冬这场硬仗。
通知强调,要采取工程措施,确保过渡住房防寒保暖。要立足防范极端寒冷气候,开展农村自建过渡房防寒保暖专项行动,对工作落实情况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要按照防雨、防风、防寒、防潮、防冻、防火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工程措施——
防雨:主要在农村自建过渡房上采用加盖油毡、稻草、秸秆等方式铺筑屋顶,内衬彩条布、帆布等防雨材料,以达到防雨保暖的要求。
防风:主要在农村自建过渡房内增加内墙衬贴,加钉或粘贴竹胶板、纤维板和塑料布等,达到密闭防风的要求。过渡房墙体高低于2米的,斜坡屋顶内侧直接衬贴竹胶板和纤维板等保暖材料,过渡房墙体高于2米的,可在屋架下悬处用竹胶板和纤维板吊顶;对已有半截砖墙的过渡房可采取对上半截用竹胶板和竹笆片内外抹泥等措施进行加厚;对门窗要采取增挂厚门(窗)帘、围草帘子等措施进行防风。
防寒:在保证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农村自建过渡房内采用取暖炉(使用柴炭、煤、牛粪等燃料)升温,在卧室采用电热毯、取暖壶、取暖(袋、瓶)等措施进行取暖。
防潮:动员农村自建过渡房的群众,在农村自建过渡房屋檐滴水处开挖和加深排水沟,有条件的地方室内地坪要铺设红砖、油毛毡、塑料布等,形成室内高出室外地平10—15cm,以达到排水、防潮、除湿的要求。
防冻:采取措施防止自来水管因严寒冻裂损坏,增加必要储水设施,开辟应急取水水源,储备一定数量瓶装水,确保群众寒冬饮水安全。
防火: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灭火材料,预备消防用水,开展消防特别是用电、取暖安全检查,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要配发御寒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一要抓紧筹集御寒物资。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御寒需求的实际,按照自筹为主、上级援助的原则,抓好物资筹集发放。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广泛发动无灾、轻灾党员干部和群众踊跃向灾区捐赠御寒衣被和电热毯等取暖物品。省上要加强协调,将各地捐赠的御寒物资尽快调运到灾区。二要采取特殊御寒措施。各市 (州)、县(市、区)要从实际需要出发,抓紧采购一批烤火炉、电热毯、热水袋等御寒物资,确保灾区困难群众每人有1床棉被、1套冬装。通电的地方要为困难群众配发电热毯、取暖器等,并注意用电负荷的增加,确保用电线路的安全;不通电的地方要为困难群众配发热水袋、烤火炉等,确保困难群众特别是老人、儿童和伤残人员温暖过冬。三要及时发放御寒物资。要按照高寒地区和边远山区首先安排,其它地区不留死角的原则,确保在11月底前将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切实把震灾遇难者家庭、重伤重残家庭、居住在临时过渡房家庭、低保家庭、五保对象、农村特困家庭作为工作重点。要严格救灾物资发放程序,公开透明确定救助对象,建立需救助人员台账,严禁虚报、瞒报、谎报。
通知要求,要加强物资储备,确保极端情况应急需要。各地要立足抵御百年一遇严寒,把困难考虑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准备得更周全一些,把物资储备得更充足一些。特别是高寒山区和部分偏远的重灾乡镇,要提前做好食品、衣被、燃料、取暖设备等救灾御寒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发生极端天气、交通通讯中断状况,也能就地组织自救,从容有效应对。
通知强调,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做到工作务实、责任落实、到村到户、不留空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和督查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工作落实。省上要及时组织督查组,对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加强宣传。对因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不得力,影响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