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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标准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8:1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11月6日,青海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提高我省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标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

  这次我省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提标的主要内容是:“三无对象”家庭由过去的每户每年300元提高到600元,增加300元;一般保障家庭由过去的每户每年150元提高到350元,增加200元。这次提标的范围为9月底在册低保户。据调查测算,全省截至9月底共有“三无对象”家庭3802户,年需新增取暖救助补助资金114.06万元,一般保障家庭9.07万户,年需新增取暖补助资金1814万元。今年下半年实施低保提标扩面后,新增的低保家庭6550户,本年度需发放取暖补助金229.25万元。此次提标全省共需投入冬季取暖补助资金约3700多万元。

  据介绍,自2005年我省实施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救助以来,各级财政每年投入资金约1700余万元,为全省9万余户城市低保家庭实施冬季取暖补助,为缓解城市困难居民的生活压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近年来由于受国内外消费价格波动的影响,我省消费品价格持续走高,给城镇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省政府决定提高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标准。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缓解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困难,保证低保家庭温暖过冬,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将发挥积极作用。是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困难群众的亲切关怀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实际举措。

  发布会上说,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民政和财政部门,将在发放11月份低保金时把取暖补助金足额发放到城市低保家庭,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作者: 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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