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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人扰乱工作秩序被拘留5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7日08:19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罗国淮 通讯员 项南)松岗某厂一名工人,因不满劳动部门协调他与厂方的劳资纠纷处理结果,在街道劳动办以跳楼相威胁,结果因扰乱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被警方治安拘留5天。

  11月4日下午2时50分许,松岗街道劳动办大楼4楼上演惊人一幕:一名男子突然从临街的一扇窗户里钻出来,双脚悬站在楼层的外沿上,并大声叫嚷着要跳楼,引起了大量的人围观。

  据了解,该名男子是松岗街道辖区永丰鞋业(宝安)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名叫李某某。因受金融海啸影响,其所在工厂订单大幅减少,不得不宣布停工待料。停工待料期间,厂方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员工工资,但员工们不能接受。后经街道劳动部门介入协调,大部分员工与厂方达成协议,结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后离厂,但仍有少部分人拒绝接受厂方提出的补偿方案。

  11月4日下午2时半许,街道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告知员工代表,厂方不同意员工代表提出的新的补偿方案。听到这一消息后,员工李某某情绪激动,并在劳动部门工作人员不注意的情况下,爬出劳动办大楼4楼窗户,意欲跳楼。下午4时许,在多方劝说无果的情况下,救援人员果断采取措施,强行将李某某解救下来。

  昨天记者从相关方面了解到,警方认为李某某的行为扰乱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遂依法对其作出治安拘留5天处理。警方同时提醒,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须通过正当途径,切莫采取极端做法,否则将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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