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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买”一女逼卖淫30多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8日01:26  金羊网-新快报

  一“鸡头”被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刑14年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陈肖敏 通讯员 林芳 闵天挺)买一个被拐卖来的妇女仅需一两千元,“鸡头”郭道国就这样强迫被骗妇女卖淫,并多次对其实施强奸。昨日,广州市铁路运输法院判处郭道国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该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6月28日,罪犯陈小方(已判刑)伙同“高佬”(在逃)在广州火车站售票厅附近以帮助被害人朱某买票为由,将其骗至广州市白云区同德围横滘望江花园附近被告人郭道国的出租屋内。

  随后,“高佬”和郭道国、黄立忠(已判刑)等人在阳台等候,陈小方反锁了房门,抢走朱某身上的钱物,煽其耳光,并奸淫了她。其后,陈小方还强迫朱某卖淫。

  然后,郭道国和黄立忠以1000元的价格将朱某“买”下。两人多次强迫其在上步村平宁巷的一间房内卖淫,卖淫所得归郭黄两人所有。其间,朱某的身份证被扣押,人身自由被限制,郭道国还多次强奸朱某。

  2007年7月8日,郭道国又以2000元的价格从“高佬”手中买下了被其拐妇女张某。

  从7月9日开始,张某被迫在郭道国的监视和威胁下,在上步村河南饭店一间房内卖淫30多次。在此期间,她还被郭道国先后强奸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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