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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代课教师可转考公办教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8日01:42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郑天虹)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出台政策,在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中首次招录公办教师。今年11月25日公布招录名额,明年1月10日考试,最迟明年2月办理录用手续。

  招录工作在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湛江等)的市、县(市、区)进行,凡2008年9月1日前,在相应县域内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连续代课一学年及以上,现仍在教学岗位上代课的代课教师均可报考。考试时间为2009年1月10日。

  报考者还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和未通过首次招录考试的代课教师,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免费培训,并参加下一次全省统一组织的“代转公”招录考试或各地组织的转岗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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