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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司法认定驰名商标21件
本报讯(记者程培青)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侵权、商业秘密侵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的案件越来越多。11月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从即日起开展“司法护权,激励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这一活动的开展,旨在扩大人民法院保护知识产权的影响,提高社会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
据悉,从1997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案件1224件,省法院受理二审案件104件。其中,受理一、二审刑事知识产权案件48件,行政知识产权案件27件。在民事知识产权案件1049件中,商标权案件324件,专利权案件265件,著作权案件283件,技术合同案件94件,不正当竞争案件26件,商业秘密案件11件,其他知识产权案件46件。在审理商标侵权案件中,我省法院共司法认定驰名商标21件,其中认定了我省企业商标“绛州澄泥砚”、“摩天”涂料、“亚宝”药业、“天脊”水泥等涉案商标为驰名商标,有效防止了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