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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教育局下文办健康证被叫停 明电违犯多部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8日04:39  东方今报

  □记者 刘长征

  今报郑州讯 准备到郑州市教育局办健康证的学校食堂工人可别再“犯傻”了。因这一政策违犯行政法规,郑州市政府已“叫停”该文,并通报批评了下文单位——郑州市教育局。

  【质疑】教育局有权办健康证?

  10月下旬,郑州市不少学校接到了郑州市教育局下发的一份内部明电(明传电报)。明电规定,教育局直属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由市教育局保健站体检合格并出具健康证明才能上岗。“发健康证不是卫生局的事儿吗?教育局也能发?”“已经在疾控中心办过健康证了,为啥还要办证?”不少学校食堂工人不愿掏两次钱,费两次事儿,进而对教育局是否有权办健康证产生质疑。

  当然也有人觉得教育局的文件不会有错。“教育局的文件还能撤销?没听说过。”昨天下午,郑州市某中学食堂李经理说虽然觉得办两次健康证有些麻烦,但他还是会去办,因为从没想过教育局下发的文件会有错。

  【调查】明电违犯多部法规

  郑州市政府法制局接到市民举报后,对该明电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昨日,该局通报了调查情况。

  政府法制局发现,明电中“由郑州市教育局保健站体检合格后并出具健康证才能上岗”的规定,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河南省食品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

  郑州市教育局保健站在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情况下,无权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出具健康证。郑州市教育局此规定还增加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从事工作的前提条件,违犯了《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

  此外,法制局工作人员还发现,郑州市教育局称明电是根据教育部教体艺厅[2006]7号文件而下发,实际上是“偷梁换柱”。

  教育部相关文件中仅规定“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而没有专门对学校食堂作出规定。

  据此,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向郑州市教育局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责令其立即撤销违法明电。若不自行撤销,市政府对其予以撤销。

  对郑州市教育局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依法对文件的起草、审核等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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