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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勇军 通讯员 潘轩铭)昨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绪鹍签署命令,对在奥运安保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49名先进个人分别荣立二、三等功,45个集体、294名个人获通令嘉奖。
在历时120天的“奥运安保”工作中,全市2万公安民警出色完成了维护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社会治安稳定、奥运会火炬传递、“大清查、大整治、大防控”行动及残奥会火炬传递等一系列奥运安保工作任务,实现了“平安奥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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