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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黑车司机大部分是社会弱势群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8日05:14  中国青年报

  “黑车”司机大部分是社会弱势群体

  《昆明市打击非法客运车辆经营行为规定》的出台,为什么会引起社会如此大的关注呢?

  杨名跨说:“开‘黑车’的人,基本都是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根据昆明市客管处的数据,从事非法客运的人员结构为:城郊接合部的失地农民占50%;下岗工人占20%;待业人员占10%;外来人员占20%。我想,无论任何政府,都不能无视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更不该简单粗暴地扼杀这类人群的生存手段。”

  “对政府来说,简单地规定对违法客运车辆予以没收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对一个普通百姓尤其是社会底层的失地农民、下岗待业等人员而言,可能一辆车,哪怕是一辆三轮车,就是其唯一的财产和生活来源。”他说,如果不是因为失地、下岗待业,抑或千里迢迢外来务工,且又没有其他专才,谁又愿意偷偷摸摸地过着随时提心吊胆的“黑车”生活呢?“在一个多元、民主、强调以人为本的社会,严格行政执法的同时,还应该给这些同胞以起码的尊重和体谅。”

  在向国务院和云南省政府提交的《违法审查建议书》中,杨名跨还指出,昆明市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小客车约有1万辆,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摩托车10600余辆、二轮摩托车4200余辆、人力三轮车14900余辆。这些数据反映出,如果没有巨大的消费群体,昆明市3万多违法客运车辆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

  “如此庞大的违法客运市场,难道是一朝一夕成长、壮大起来的吗?难道真的全是违法客运行为人的过错吗?”他说。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目前,昆明市盘龙区政府在打击“黑车”的同时,推出了一项新政策:10月1日前自动退出非法营运的“黑车主”,无论是否到有关部门登记,盘龙区对其过去的非法营运行为都将既往不咎。只要签订不再从事非法营运的承诺书,区政府和办事处将在以后为其提供工作、生活上的便利,在其以后从事其他职业时,区政府也将尽量提供优惠政策;户籍在盘龙区范围内,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可纳入低保;凡非法营运车辆已到报废期的,车主主动到区综合执法大队登记并报废,并经区综合执法大队核实后,区政府将给予车主适当的补贴;户籍不在盘龙区,但在盘龙区从事非法营运,只要于10月1日前主动到综合执法大队或办事处城管科进行登记,同时签订不再从事非法营运的承诺书,在将来市公交公司等单位招聘驾驶员或有其他工作机会时,区政府将优先推荐。

  但是,记者从盘龙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获悉,截至记者发稿前,只有15名40多岁的男性“黑车主”进行了登记,放弃了非法营运。目前,综合执法大队已将他们推荐到交警部门担任交通协管员。据悉,交通协管员的工资每月为800元。而从事“黑车”职业,生意好时1个月能赚3000多元,生意不好时有2000多元。

  社会人士樊涛认为,车辆和驾驶证可以用于非法营运,也可以用于合法营运,不能因为其非法营运就剥夺其用于合法营运的条件和工具,这已经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政府为什么不能创造出让其合法营运的条件,给条出路让他们合法参与客运市场的竞争?”

  杨名跨也认为:“政府的职能不应当是简单的堵截,而是要合理引导,尤其要调整准入门槛,放宽行政许可条件,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出租车市场,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保障正常的客运管理秩序,当然是政府的职责。但同时,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之需、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也是政府的使命所在。”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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