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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清房子贷款才能申请入户
杭州昨公布购房入户政策调整范围和具体内容
□通讯员 朱敏 本报记者 丁原波
早报讯 10月14日,杭州市出台了《关于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将购房入户政策实施范围由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区域扩大到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等区域。
昨天,从杭州市公安局发布,目前警方已对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有关事项作出调整。
据杭州警方户政部门介绍,此次外地人购房入户政策调整区域主要是市区范围,不包括萧山区、余杭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时间仍按原政策执行;新扩大区域的购房入户时间从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
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包括境外人员),在市区购买一定价值单套住房(含二手房),在上城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的,经市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一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户籍。如采用抵押贷款购房的,应还清全部贷款后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