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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摄像纠违必须走到明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8日07: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 据了解,从下周开始,重庆交警协勤在摄像纠违前,必须走到明处,而且在摄像点前方路段摆上明显的标示牌。同时,主城区还将新增100个出租车临时停靠点,方便出租车上下客。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陈洪刚表示,针对部分驾驶人反映,主城区有部分协勤队员躲在暗处,对车辆交通违法进行摄像的行为,从下周开始,将严格实行“阳光执法”,不管是交警还是协勤,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摄像纠违前,必须走到明处,而且在摄像点前方路段上,必须摆上明显的标示牌,标明“前方有移动摄像点”。结束摄像后,要收走标示牌。

  “对于那种不按规定进行摄像纠违的,坚决查处。”陈洪刚表示,驾驶人如果发现仍然有协勤“偷偷”摄像纠违的行为,可向交警总队进行举报,除了坚决辞退外,应该追究法律责任的绝对不姑息。

  (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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