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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县长苏治芬涉贪案关键人陈勇兆自首并交保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8日09:19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8日讯 台湾云林县长苏治芬涉嫌璟美公司行贿案,拒绝交保后被收押,全案关键人云林县工策会总干事陈勇兆,今天主动到案自首,接受台检方侦讯后于晚间9时左右,以70万元(新台币 下同)交保。

  据台媒报道,云林县检方以犯罪嫌疑重大为由,4日上午将苏治芬拘提,经侦讯后声请羁押,云林地方法院于5日凌晨裁定600万元交保,但苏治芬坚持拒绝交保,云林地院重新评议后裁定将其收押,同日晚间移送云林看守所。

  据检方4日发出新闻稿指出,2006年9月间,台湾明信营造公司董事长叶安耕在斗六一家冰店,将璟美公司签发的10张支票、面额共500万元,交给苏治芬,苏治芬看后将支票交还叶安耕。

  台检方并指出,去年4月30日,叶安耕提示支票已兑现,去年6月至今年1月间,苏治芬指派陈勇兆分三次前往明信公司,找叶安耕领取上述款项。

  云林检方在4日发出新闻稿中,列名将陈勇兆等4人带回侦讯并声请羁押,但事实上,陈勇兆当天并未到案。之后陈勇兆今天上午10时左右主动到案自首,经过初步讯问后,云林检方检察官于晚间8时对其进行复讯。今晚9时陈勇兆以70万元交保。台检方对相关案情以“侦查不公开”回答,陈勇兆也未做其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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