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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龙门大桥未按时拆除 5名领导遭停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8日12:30  华龙网-重庆晨报

  华龙网讯 (记者 李斌)记者昨日从巫山县委获悉,11月6日,该县对县交通局、公安局、建委、龙井乡、巫峡镇5个单位的8名领导(直接责任人)予以停职或诫勉处分,其中5人被停职,3人被诫勉处分。原因是他们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导致旧龙门大桥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爆破拆除,从而影响旅游船进出大宁河。

  据了解,为确保三峡水库175米蓄水和旧龙门大桥爆破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上月28日,副县长王光荣组织有关部门、乡镇负责人,在新龙门大桥项目部举行专题会议,研究旧龙门大桥爆破及相关工作。

  具体分工为: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管制和车辆通行秩序维护;县交通开发公司在10日内爆破拆除旧桥;县建委负责在10月29日前,完成龙潭沟轮渡引道处违章建筑物清理……11月5日,县委领导再次来到龙门大桥现场督查时,发现以上工作都没有落实。

  由于旧龙门大桥未能及时爆破拆除障航,新的旅游船不能进出大宁河。游小三峡的乘客只能先坐原来旧的小旅游船,转送到大宁河旧龙门大桥内后,再乘新旅游船。

  昨天,县交通局总工程师龚成立介绍,现正在紧张制定修改的爆破方案,旧龙门大桥上桥面的护栏已清除,可望在本月中旬对大桥实施爆破拆除。

  县纪委书记沈承平介绍,这8名直接责任人受处分后,均能认真对待,工作未受到影响,正全力投入旧龙门大桥的爆破拆除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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