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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日前出台并试行《民警问责制实施办法》,对民警在执法办案和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履行职责不力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给民警戴上了“紧箍咒”。
金水分局纪委书记孟闯告诉记者,问责办法中强调了“无为问责”,包括“对领导干部问责、对一般民警问责、对党员问责”。如对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分管工作不胜任要问责,工作职责任务完不成或一般、无成果要问责,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在本部门队伍出现问题时要问责,工作纪律、表率作用发挥不突出要问责,部门整体工作无起色、一般化要问责。对民警问责包括岗位工作任务完不成要问责,工作应付、平庸、效率低要问责,执法质量差要问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