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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谢丹)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出台,《就业失业登记证》将实现全省通用。失业人员可免费申领失业登记证并在全省范围内享受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
《通知》明确,《就业失业登记证》将统一向劳动者免费发放,并注明可享受的扶持政策。登记失业人员持统一的证件可在全省范围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到财政的多项就业援助补贴等。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服务并实现就业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也可以按规定领取职业介绍补贴。
《通知》指出,我省将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援助,“4050人群”、残疾人、低保家庭等人群的就业均可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将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今后,政府还将通过服务、培训和担保等措施鼓励更多的人群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贷款并可享受利率优惠;政府同时也会鼓励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