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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扶贫搬迁试点县每县补助5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9日08:5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赵明)国家将为我省易地扶贫搬迁的每个试点县补助资金500万元。省发改委要求:各市务必于11月20日之前,上报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易地扶贫搬迁建议计划、备案卡以及各县搬迁安置地示意图。

  为做好我省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储备工作,昨日,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的特急通知。要求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范围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留坝县、佛坪县、平利县、陈仓区、华县、澄城县、王益区、宝塔区、富县、榆阳区。每个试点县国家补助资金500万元。投资和补助标准为,投资按人均不超过1万元计算,国家补助人均控制在5000元以内,其中2600元用于建房补助,2400元用于迁入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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