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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11月8日专电】上海日前出台细则,为居住对象主要是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房建设,量身定制标准。
记者从上海市城市规划部门获悉,日前上海市出台了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住宅容积率方面,对于中心城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单个开发地块住宅净容积率原则上控制不超过3.0,有条件的地块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3.5;位于郊区外环线附近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原则上控制不超过2.5,有条件的地块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3.0。
上海市还规定,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当尽可能选址于交通便捷地区,应在地区交通规划制定和实施中优先保证公共交通设施的配套完善,并合理配置公共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