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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5人多次盗挖古墓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9日11:18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1月9日电(记者方益波)家住浙江余姚市丈亭镇的5名不法之徒在其村周边山区盗挖古墓,将其中一些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破坏,古墓中的文物因此流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5名不法之徒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据余姚市人民法院祝文权介绍,今年3月,余姚丈亭镇派出所的民警得到一条线索:该镇龙丰村村民董某等人经常在该村周边山区盗掘古墓,挖到不少值钱的古董。警方了解情况后依法予以传唤。

  据董某交代,今年1月25日,他和村民方某等3人商量后,携带铁锹、铁杆、起子等作案工具,来到汇龙村太平湖山上,找到古墓后,用铁锹和起子挖开墓葬,将里面的油灯、古碗等随葬物品取出后销赃,得款7万余元。他还交代,挖到古董后,又有2人要求加入。5人多次到附近的山上寻找、盗挖古墓,在多数情况下,挖开古墓很难找到古董。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他们一共挖了5座古墓,非法所得达83000元。

  经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的专家对破坏的古墓进行现场察看,确定这些古墓葬分别属于唐、宋、明清时期,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墓葬,被盗挖破坏后损失严重。

  余姚市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认为董某等5人为非法牟利,多次盗挖古墓葬,已经构成盗掘古墓葬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5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宁波中院经审理后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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